國務院3月28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會議指出,過去五年通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為進一步完善稅制,支持制造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發展,持續為市場主體減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雖然就減稅力度來說只有特朗普減稅力度的一半,但此次減稅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而受益最大的小微企業的減稅幅度之大可謂是前所未有,并且更大的減稅改革或將在下半年推進。
關于增值稅調整的言論,科普一下: